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10〕301号)
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
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农业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工作的系列部署,准确反映和评价各地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委决定于今年11月组织开展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2010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及早做好有关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正确评价各地的工作情况,根据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农医发〔2008〕23号),结合我市今年制发的《重庆市201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渝办发〔2010〕49号)、《重庆市2010年度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重庆市2010年兽医工作要点》(渝农办发〔2010〕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区县及乡镇对免疫、检疫、监督(堵疫)、监测等方面的政策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保障和工作效果等情况;基层防疫队伍情况;“兽医工作五大机制四大责任七大转变”推进情况。
二、检查范围
区县本级及所辖的2个乡(镇)、检疫申报点1个、屠场1个、市场1个、中小规模饲养场4个、养殖户20个以上。
被检查乡(镇)由检查组随机抽取。抽取原则:畜禽养殖量较大、畜禽交易频繁地区或曾经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1、听取区县级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文件资料
(1)防疫工作安排部署及督查情况;
(2)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