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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


  2、钢铁行业。重点淘汰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3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的专业铸铁管厂高炉;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锰铁高炉;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化铁炼钢;20吨及以下转炉、20吨及以下电炉(机械铸造和生产高合金钢产品除外)。

  3、有色金属行业。重点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采用土坑炉或坩锅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制品;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预焙槽。

  4、铁合金行业。重点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和精炼电炉;5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硅钙合金电炉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

  5、印染行业。全面淘汰印染行业落后设备、工艺及产品;对所有水洗厂实施关停。

  6、化纤行业。重点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胺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

  以上行业及纺织、机械、医药等其他行业明确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范围的设备、工艺和产品。

  (二)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重点推进化工集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三)继续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化工、印染、造纸、电镀、食品(酿造)等行业“五小”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企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污染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全市黑臭河流专项整治中清查出的违规排污企业、未完成太湖流域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影响小康断面水质达标,和污水直接排放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影响环境安全的企业实施关停。

  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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