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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
(粤环办函〔2010〕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确保亚运会期间放射源安全,省厅决定对各市放射源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一次交叉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亚运期间放射源管理特殊措施”落实情况。

  (二)涉源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亚运期间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二)抽查重点涉源单位。

  三、交叉检查分组及任务

  交叉检查共分七个组,由省厅派7名干部,各市各派1名辐射管理岗位干部参加检查。

  第一组:检查深圳、惠州、东莞

  组长单位:广州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辐射处 姚玉宇

  第二组:检查汕头、潮州、揭阳

  组长单位:东莞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辐射处 王少林

  第三组:检查清远、韶关

  组长单位:珠海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辐射处 谭志文

  第四组:检查珠海、中山、江门

  组长单位:佛山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辐射处 马 曦

  第五组:检查河源、梅州、汕尾

  组长单位:江门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核管处 潘长洪

  第六组:检查肇庆、云浮、阳江

  组长单位:惠州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厅核管处 韩 静

  第七组:检查佛山、湛江、茂名

  组长单位:汕头市环保局 联络员: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刘宝华

  各组长单位须派出一名处级干部带队,派出一辆检查工作车及便携式监测仪器。各市参加检查人员名单请于9月20日前报省厅辐射环境管理处。人员、车辆于10月11日15时前到省厅辐射处集中报到。

  广州市由省厅组织检查。

  四、时间安排

  交叉检查从10月12日开始至10月20日前结束,各组到达各市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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