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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综〔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制定漳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的投入和行政调控力度,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城市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产区生产与采购调运相统筹。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发挥我市“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生产优势,增强自给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与辖区外“菜篮子”产品主要产区购销联系,密切与产区协作的利益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的消费需求。
  --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两手抓。要以保护、保有我市“菜篮子”基地和蔬菜种植面积为基础,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的同时,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稳定存量,提高增量,确保质量。注重利益联结,密切产销衔接,通过“基地+公司+农户”等合作形式,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长期稳定发展。
  --供需监测和流通监管相呼应。要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和市场预警机制,完善与流通监管相适应的“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市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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