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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以下同志试用期满,决定正式任用:

  王洪兴同志任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建伟同志任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陈玉琴同志任泰州市环境监察局局长;

  徐兴海同志任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徐友宏同志任泰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建忠同志任泰州市安全监察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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