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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利用外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推动软件应用,参与组织实施与跟踪管理国家、省、市有关专项中软件类项目;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营分析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七)企业发展服务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央在通企业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小巨人”企业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参与协调本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工作;承担市大企业(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提出资金的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和国际交流合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电力能源处(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研究落实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拟订电力有关标准;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和应用,承担热电联产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年度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平衡全市电力电量,编制和上报电力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煤电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承担全市企业电力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参与热、电价格的拟订和管理;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承担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市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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