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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经济运行处(经济合作处)

  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监测分析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预期目标,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信息引导和预警预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做好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承担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全系统统计工作体系并承担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对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指导银企沟通合作与直接融资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工作,拟订市场开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场开拓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承担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有关工作,参与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承担有关重要原材料和商品的进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并参与有关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指导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加强合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编制发布合作信息。

  (五)产业投资处

  承担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利用内外资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授权和分工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督查相关省、国家专项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用于工业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监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指导技术改造投资类中介机构工作;承担市区工业“退城进园”领导小组、市区重点工业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科技与质量处(信息产业处)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编制和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参与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市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参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评审;指导推进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拟订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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