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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八)负责组织推进“诚信南通”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目标管理等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管,指导财务制度制定及财务业务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具体负责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材料的审核报送参评工作;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系统有关团组及人员出国(境)任务的预审工作;协助党组做好机关统战、侨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公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干部职工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拟订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管企业经营者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推进企业建立自主培训机制;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三)产业政策与规划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法规处)

  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组织协调制定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并承担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布局重大问题及促进相互融合的政策措施;拟订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按规定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和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作;牵头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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