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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化产业园区、重点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和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负责向上级争取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专项资金。参与审核与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推荐上报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协调电力、煤炭生产经营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和煤炭经营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拟订实施电力、煤炭有关标准。编制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和热电联产企业运行的有关工作,推动全市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低碳经济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履行节能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拟订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参与全市生产资料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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