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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校企合作办学的目标和任务

  (一)校企合作办学目标

  加强校企合作,集聚校企优质资源,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培养、造就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逐步建立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政府指导、行业引导、校企互助、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型南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校企合作办学任务

  1.增加合作体量

  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至少与20家以上企业合作办学,高职院校至少与30家以上企业合作办学;全市职业院校合作企业不少于400家。大中型企业至少要联系2家职业院校作为合作办学伙伴。

  2.提高合作质量

  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至少引进2家大中型企业在校内建立实训实习基地,至少确立4家大中型企业作为校外实训教学基地,至少要有4家大中型企业成为合作的核心层伙伴。

  3.激发合作能量

  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立足南通船舶制造、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精细化工、旅游服务等重点大类专业,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吻合度,大力发展特色专业,探索校企在更广领域的紧密合作,打造由重点职业院校牵头,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参与,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目标的校企合作联盟,激发校企双方更大的合作能量。

  三、完善校企合作办学的途径和模式

  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不断探索和完善校企合作办学的途径和模式,以校企共赢为合作基础,在人才合育、教学合作、研发合创、产业合建、资金合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合作参与学习过程,实现学生实习就业一体化

  校企双方要积极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校学习和企业实习分阶段、交替式学习等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计划,保证学生企业实践的时间。校企双方共同加强对实习学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培养,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企业要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对半工半读的学生可实行免费培养,所需费用经企业和学校协商,由企业合理分担。要重视和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建立实习学生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活动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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