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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行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重点保持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城中村”环境卫生,彻底消除旱厕、杜绝散养家禽,实现城市保洁管理全覆盖;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夜景灯光设置,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摊点摆设,治理乱设乱摆、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行为;合理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占道停车、逆向停车等阻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巩固农村“三清一绿”、“五化三有”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卫生村镇创建;落实农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范围,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形式利用,进一步高效利用秸秆资源;规范畜禽养殖和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水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清洁;广泛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活动,促进农村居民室内外环境整洁。

  抓好重点场所、行业等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机场、建设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乡镇与集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户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增加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的投入,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

  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水质消毒设施,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村改厕。加强村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及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中小学、托幼机构均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并完善卫生洗手设施。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置。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通过管网延伸实现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它地区采用生态改厕等适宜技术进行治理。加快构建“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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