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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穗统字〔2010〕9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 〕101号)精神,广州市2010年继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是国家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联合年检与常规统计工作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员,积极参加,并与其他年检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我市统计年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年检分工范围。为了加强统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今年起全市区、县级市统计局均要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即原来由市统计局负责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六区年检工作,改为由各区统计局各自负责;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统计局继续负责各自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年检;全市统计年检统一由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负责指导。

  二、年检方式与内容。统一使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网址:WWW.LHNJ.GOV.CN),由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权限,开通端口,采取后台审核(在互联网上)方式,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进行审核。

  三、年检审核重点。为了搞好这次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确保企业申报数据质量,特制定《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统计部门审核重点》(另文下发),供审核时参考。各有关区、县级市统计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向企业反馈、查询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不实数据予以更正,对缺报的指标要求企业补上,并分别给出“通过”或“退回修改”等审核意见。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反映,以便研究解决办法。

  四、年检资料的整理与利用。联合年检工作完成后,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及时取得本地年检企业数据库。市统计局在综合审核全市统计年检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形成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向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反馈分地区年检数据库。有条件的区、县级市统计局要加工形成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资料,并开展统计分析。对年检企业中未纳入现行统计报表调查或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要及时提供给有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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