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监督企业及时排查治理隐患。
  9、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事故隐患报告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价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10、监督煤矿、非煤矿山矿级领导建立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煤监局、安监局分工负责)
  (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11、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安监局、煤监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消防局负责分工负责)
  12、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再教育制度,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上岗。(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3、监督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4、落实信贷、保险、技改财政资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银监局、保监局、经信委、国资委、安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力争到2013年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煤矿和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冶金、电力、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安监局、煤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工负责)
  二、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一)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16、督促企业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7、督促企业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重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装置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要定期检测检验。(质监局、安监局分工负责)
  (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
  1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厅、经信委分工负责,安监局配合)
  19、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发改委、经信委、安监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20、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煤矿要在2013年底完成。(煤炭管理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