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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民救明电〔2010〕102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将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降温幅度可达10~12℃,局部超过12℃,是今年入冬以来影响我省最强的冷空气过程。北部地区将出现今冬首场雪,部分县市有中到大雪,并可能出现积雪,中北部地区有霜冻或冰冻。中北部地区大部分县市极端最低气温将降至0℃以下,高海拔山区将降至―5℃左右,中南部内陆地区达―1~3℃;中南部沿海地区达4~9℃。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205号)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防范应对低温雪雨冰冻灾害工作。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估计强降温天气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应对可能遭受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随时做好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人员、资金、物质准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及时救助。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天气变化趋势及影响分析会商,并运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做好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受灾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农房灾后重建户等困难群众的跟踪排查工作,重点掌握困难群众的吃、住、穿等问题,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口粮、衣被和住房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据气象部门通报,积雪和道路结冰将对交通运输以及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影响。一旦发生低温雨雪灾害,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生活救助,确保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医,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要密切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妥善做好滞留旅客的分流、转移、临时安置,省内的大中城市和铁路、公路沿线的救助站应做好滞留旅客、流浪人员临时救助,及时为他们提供必需的食品、饮水、御寒物品等,使受灾困难群众、滞留旅客、社会流浪人员不受冻、不挨饿、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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