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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承德县上下板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滦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承德县上下板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滦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水电〔2010〕149号 2010年9月2日)


承德县水务局:
  承德县水务局《关于呈报承德县上下板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滦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承县政水字[2010]65号)及所附文件我厅已收悉。经研究认为,承德县上下板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滦河四级水电站位于承德县境内的滦河上,已列入国家批准的《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开发建设该电站,可有效利用滦河水能资源,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目前电站的项目法人已确立,具备了建设条件,我厅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对承德县上下板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滦河四级水电站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电站工程开发方式为河床式。
  确定电站装机容量2500kW,设计流量60m3/s,设计水头5m,多年平均发电量911.4万kW·h,年利用小时3645h。
  电站选择两台GDJ735B-WS-230型水轮机,配套SFW1250-8/1180型发电机。励磁装置和调速器均采用微机型。
  电站采用两机一变的电气主接线方式,以35kV出线接入滦河二级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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