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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南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南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的通知
(宛政办〔2010〕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是落实总量减排责任,实现减排目标,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和制度保障。市环保局制定的《2010年南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0年南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
(市环保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为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实现“六个100%”,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国控污染源”)和发挥减排作用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检查、现场抽测工作完成率达到100%;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率达到100%;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达到100%;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率达到100%;国家补助经费、地方配套资金按时、全额拨付到位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工作计划,狠抓措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并将建设任务分解到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切实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注重加强对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人员的专题培训,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国控、省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完成23家废水国控污染源13家废气国控污染源、12家污水处理厂及4家省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制定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对10%的国控污染源开展两次以上监测质量控制检查和现场抽测;编制全市国控污染源监测季报、年报、质量保证与控制报告并及时上报省环保厅。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国控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工作计划,认真做好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并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做好每年4次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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