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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修订)

  (4)执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行动,视需求请求省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5)检查督促抗震救灾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主任:市地震局负责人
  市住建局负责人
  市民政局负责人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贯彻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监视、分析会商情况;

  (5)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工作组:

  为有序高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设立14个地震应急工作组,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和本预案所确定的分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1)震情监视组

  组 长:市地震局负责人

  负责现场地震监测,分析地震震情发展趋势,提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区的地震监测工作。

  (2)救灾抢险组

  组 长:东莞军分区负责人

  组 员:武警东莞支队、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人

  负责调派驻莞部队参加抗震救灾,寻找、抢救被压埋人员,营救伤员;请求空军支援;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震救灾;指挥协调外援部队参加抗震救灾。

  (3)震害评估组

  组 长:市住建局负责人

  组 员:市经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地震局、市农业局、中保财产保险东莞市分公司负责人

  负责进行震害调查和灾情评估,确定地震烈度;统计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评估建筑物安全性能;提出救灾意见,制定灾区恢复重建计划。

  (4)财务统筹组

  组 长:市财政局负责人

  组 员:市民政局负责人

  负责筹集抗震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中央和省下拨的救灾经费及市外援助的经费;设立地震救灾专项资金,统筹调度资金的使用;提出向省申请救灾经费及向国外请求援助的计划;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5)医疗卫生组

  组 长:市卫生局负责人

  组 员: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市医药总公司负责人

  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等方面的帮助;筹集、储运医疗救护所需药品、血液和器械;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6)治安保卫组

  组 长:市公安局负责人

  组 员:武警东莞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人

  负责灾区的维稳工作,防止发生不稳定情况;加强灾区治安管理,保卫灾区党政机关、机要、金融等部门,及时更新整理户籍档案,保护救灾物资、救济物品;加强灾区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消防工作。

  (7)通讯联络组

  组 长:市经信局负责人

  组 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人

  负责配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及现场救灾指挥部专用无线电台或其他移动通讯联系工具,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现场救灾指挥部的通讯联系,及时架设指挥部与各应急工作组、有关单位的专用通讯线路设施;组织力量抢修被破坏的通讯设施,经批准征用、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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