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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合政办〔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

  2.2日常管理机构

  2.3应急部门职责

  2.4县区政府应急职责

  3.事件分级

  3.1重大事件(Ι级)

  3.2较大事件(Ⅱ级)

  3.3一般事件(Ⅲ级)

  4.监测和预警

  4.1价格监测

  4.2信息报告

  4.3价格预警

  4.4先期处置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原则

  5.2先期处置

  5.3应急处置

  5.3.1重大事件(Ι级)的处置

  5.3.2较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5.3.3一般事件(Ⅲ级)的处置

  5.4未发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处置措施

  5.5信息发布

  5.6应急响应终止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物资保障

  6.3经费保障

  6.4交通和通信保障

  6.5执法保障

  7.善后处理

  7.1后期评估

  7.2责任与奖惩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修订和解释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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