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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法制日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法制日报》重要作用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0年11月29日 赣司宣字[2010]18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8月22日,司法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张苏军副部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制日报》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不可替代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省委政法委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制日报》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认真学习贯彻张副部长的讲话和省委政法委《通知》精神,抓好2010年《法制日报》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发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制日报》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递改革发展信息、交流政法工作实践经验和树立英模典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推进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长期以来,《法制日报》积极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地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依托《法制日报》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
  《法制日报》作为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之一,是党在政法战线的主要喉舌,也是中央领导同志、地方党政领导、政法各系统领导同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渠道,是广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窗口,也是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自己、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阵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于努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积极宣传监狱、劳教、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帮教安置、人民调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司法行政法制建设等各项司法行政制度的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模范人物和积累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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