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27日至8月2日)
  由城区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对品清湖养殖户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个养殖户户主、养殖的位置、面积、品种、从业人数、是否有承包合同、发包单位、承包期限等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后报品清湖养殖区清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切实做到不漏报,不多报,保证数据的客观、准确、全面。
  (二)广泛宣传阶段(8月1日至10月底)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开展品清湖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闷以及全体市民对品清湖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营造一个具有强大的宣传攻势和公众监督的整治氛围,保证品清湖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在电视、报纸、网络上,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在城市今日谈电视栏目推出专题报道;
  3、在汕尾日报分期刊登品清湖有关历史、品清湖清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品清湖有关的法律依据、品清湖发展前景和建设构想;
  4、在市区各主次干道及品清湖周边悬挂、张贴宣传标语;
  5、对品清湖养殖区现场进行实况录像,明确清理范围、时限和要求;
  6、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落实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
  7、召开大型会议进行工作动员和统一部署。
  (三)制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阶段(8月2日至8月20日)
  1、制订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2、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城区政府编制清理工程预算报市政府批准;
  3、公安机关制订安全保卫预案。
  (四)限期拆除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
  1、发布清理通告。
  在原来市政府通告的基础土,由城区政府复印市政府通告至各镇(街道)、村(居)委和各家各户,并提出拆除清理的范围、对象;
  2、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
  由渔政执法部门按调查登记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责令停止海洋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由城区政府或城区海洋与渔业局、东涌镇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负责送达至各业主,要求各业主于2010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养殖设施和违法围填海设施,否则将采取措施强制拆除。
  (五)强制清理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