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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四)推动技术标准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协同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抓好技术创新,鼓励专利申请,强化产业专利保护,推动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形成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构筑起技术标准扎实的原始基础,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所提出的目标,分别启动旅游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的相关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实施工作。

  (六)建立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服务支撑体系,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依托全省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我市技术标准数据库和开发和运用,建立包括高新技术标准数据库、支柱产业标准数据库和特色农产品标准数据库在内的技术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七)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的建设。发挥技术骨干、标准化专家的作用,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保证。要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强技术标准后备人才的培训,培养基层骨干,引进国内知名专家,尤其重点引进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造就一批能够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研制、管理的优秀人才队伍,以适应、满足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需求。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解决协调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总体任务和目标,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县(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统筹规划,明确目的、任务和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做好各自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承担相应的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的制(修)订、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和申报农业标准化等相关工作,促进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更好地参与我市标准化工作。

  (四)加大对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适当安排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企事业单位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方面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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