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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梅市府〔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更好地发挥技术标准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作用,根据省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粤府〔2010〕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手段,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科技强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努力提高我市技术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同时,以技术标准研制为重点内容,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的模式,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抢占产业制高点,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建立高效、公开、透明的技术标准运行机制,良好的标准维护和市场化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机制;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技术标准人才队伍,有一批企业成为实施技术标准的主体,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到2015年,力争使我市技术标准成为经济、贸易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立适应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十二五”期间,建立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力争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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