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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通过配套出台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总监管理、投资管理、产权变动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制订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市直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监督考核,实现场馆的高效运营。
  4、深化文化领域投融资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等文化产业项目,以及开展文化慈善义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国有文化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产业倾斜,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力争五年内培育、扶持一至两家文化企业上市,对其他企业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担保企业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文化人才工程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引进培育一批文化名人、文化人才,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文化人才队伍。
  1、大力培育优秀文化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拓展人才培养领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加大对我市入选对象的培养力度,在培养经费、研究课题、考察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力争培养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高层次文化人才。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培养一批民间艺术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申报一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支持惠州学院和其他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开设文化创意、数字动漫、工业设计、传统工艺美术等专业,支持各类院校与TCL、德赛、华阳等企业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2、积极引进紧缺适用文化人才。出台《惠州市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为文化人才引进提供科研、项目、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便利。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文化单位以调动、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形式,引进或使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学术带头人、文化文物专家,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策划人,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懂得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
  3、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文艺骨干津贴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的作用,设立惠州市文化发展基金,每年对社会科学成果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文艺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在文化单位设置技术领导职务,推行专家聘用制,设立首席记者、首席编辑、首席主持人、首席策划人等制度,支持、鼓励艺术家开设工作室。建立市级文化荣誉制度,设立“惠州市杰出文化企业家奖”,每两年表彰10名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家;设立“惠州市德艺双馨奖”,每两年表彰1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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