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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三)切实做好粮油储备和投放调节。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粮、油、菜储备制度,加强吞吐调节,保障市场供应。对储备粮油任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投放需要。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保障应急预案。积极争取国家、省储备粮油在我市的投放数量,把握好地方粮油储备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建立完善城市与大型企业应急供应协作机制,鼓励粮油、蔬菜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增加经营性储备。建立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地方储备制度。潍坊城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成品粮油储备规模为当地居民10天以上的消费量;大白菜、土豆、洋葱等易储存的蔬菜品种,储备规模为当地居民5-7天的消费量。

  (四)确保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行集中配送;加强产销衔接,大力发展农副产品连锁经营,积极推广“农超对接”供销模式,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减少流通环节。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度。自2010年12月1日起,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五)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稳定化肥供应。

  (六)确保能源供应。积极支持发电企业广开煤源渠道,千方百计抓好电煤调运和储备工作;优先保证发电用煤运输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积极协调成品油经营者增加在我市的供应量,尤其是柴油的供应量;扩大地炼厂产量,增加成品油供应,确保汽车运输需要。切实加强电网统一调度,提高电网供电和调峰能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用电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三、以人为本,完善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

  (一)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城乡低收入居民困难群众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2010年第三季度的价格补贴于12月上旬之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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