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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唐政发〔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8-2010年)》(冀政[2008]52号)和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惠农政策,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种植布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2009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08万亩,平均单产429.4公斤,总产30.4亿公斤,连续六年增产丰收,单产和总产均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科技水平不高,粮食产量水平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不适应。特别是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与省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客观分析我市粮食生产基本情况,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意义重大。一是稳民心保安全的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主。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生产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对保证市场供应,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证社会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在我市传统农区,种粮仍是农民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高产、稳产,对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可以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为农业结构调整腾出更大空间,为做大做强畜牧、蔬菜、果品等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承担国家粮食增收任务的需要。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河北省承担20.5亿公斤,我市8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承担了1.91亿公斤。省政府提出,到2015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50亿公斤,比2009年增加59亿公斤。我市作为粮食生产大市,必须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带头完成国家、省粮食增产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高标准粮田和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为引擎,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集中投入,改善水利条件、培肥土壤地力、普及优良品种和集成先进技术等措施,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实现粮食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把粮食生产核心区建成全市粮食生产样板区和安全“粮仓”。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坚持以8个省级粮食生产核心县(市)区为重点,以高标准粮田建设、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粮食丰产工程等为突破口,选择生产基础好、增产潜力大、群众积极性高的村镇先行建设,逐步扩大核心区面积,全面推开。
  --规模连片,适当集中。粮食生产高产区要适度集中,成方连片,规模发展。结合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粮田建设,对粮食生产区域进行科学布局,突出规模效应、整体效果,形成一批粮食生产示范园和高产示范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本地粮食生产的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和传统种植优势。鼓励核心区建设运作机制的自我创新,鼓励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联合创新,共同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行政推动,政策扶持。以各级政府和农业相关部门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企业和农民群众协同建设为主体,科学规划,广泛动员,积极实施政策补贴,有效整合资源,加快核心区建设。
  --依靠科技,持续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集成国内外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升核心区粮食生产水平,增加粮食生产后劲。坚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与耕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粮食发展新路子,保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核心区面积目标:利用五年时间(2010年9月-2015年9月),全市建设占地面积300万亩、播种面积45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其中:建设以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150万亩;建设以春玉米、水稻一年一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150万亩,其中春玉米核心区100万亩、水稻核心区50万亩。
  2、核心区单产目标:到2013年,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平均亩产达到“吨粮田”,比2009年增加197公斤;一年一熟春玉米、水稻核心区,平均亩产分别达到650公斤、650公斤,比2009年分别增加213公斤、42公斤。到2015年,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平均亩产达到1100公斤,比2009年增加297公斤,其中小麦450公斤、夏玉米650公斤;一年一熟春玉米、水稻核心区,平均亩产分别达到700公斤、680公斤,比2009年平均亩产分别增加263公斤、72公斤。
  3、全市粮食生产总目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0万亩,非粮食生产核心区保持2009年平均产量水平以上。到2013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35.95亿公斤(其中:核心区总产达到24.75亿公斤,非核心区总产11.2亿公斤),比2009年总产增加5.55亿公斤。到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38.1亿公斤(其中:核心区总产达到26.9亿公斤,非核心区总产11.2亿公斤),比2009年总产增加7.7亿公斤。
  三、建设重点
  (一)着力建设高标准粮田。按照《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9]137号)要求,严格建设内容和标准,着力实施节水灌溉、排水除涝、农田林网、田间道路、农田电网、土壤改良、结构调整和管护创新八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到2012年完成33.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国家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标准粮田项目,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延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资金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不变,建设内容和标准不变,拓展建设面积。到2015年在粮食生产核心区累计建成56万亩灌排结合、水电林路配套、土地肥沃、旱涝保收、环境良好的高标准农田,为整个核心区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为提高核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农办,市开发办、水务局、林业局、国土局、农牧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建设高产创建示范方。贯彻落实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集中,为粮食生产核心区成方连片建设提供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粮食生产核心区每15万亩建设一个国家级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按照承担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任务,每播种10万亩建设一个千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在全市粮食生产高产区形成高产创建千亩示范方45个,其中小麦15个、玉米25个、水稻5个,每个高产创建示范方内建设百亩核心示范田和高产攻关田。高产创建实行“齐抓共管、各有侧重”工作机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管理、协同创建,确保高产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实施统一合作组织、统一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七个统一”种植模式,带动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均衡增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开办、农科院,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提升灌排能力和地力水平。以保证粮食生产核心区生产用水、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为核心,全面实施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有机结合用水模式,坚持开源节流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利基础支撑能力。以管道和渠道防渗为重点,着力搞好水稻生产区沟渠节水、排水改造工程,推广咸淡混浇,开发利用微咸水。小麦、玉米生产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突出发展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全部实现二级防渗。按照分层取水和取补相对平衡的原则,优化机井布局,配套智能控制保护柜;实施以提高补灌能力为重点的集雨工程,突出水池、水窖等集雨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旱作农业用水问题。突出抓好耕地质量建设,大力实施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实施“沃土工程”,全覆盖测土配方施肥,提高施肥水平,防止土壤退化。加强耕地质量监控、地力与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配套集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改善农业环境,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使核心区耕地达到高产、稳产粮田标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牧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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