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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六条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基本聘用条件是: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管理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是: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聘用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受聘到四级管理岗位的人员条件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聘到五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

  (四)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

  第八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行业指导意见和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三)国家及省、市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是:

  (一)受聘到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受聘到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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