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长沙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211号)以及《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认真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批准(湘价函〔2010〕175号),现就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由原2.36元/立方米调整为2.45元/立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