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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决定的近期工作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决定的近期工作意见
(甬政办发〔201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14号)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提出以下近期工作意见,请抓紧贯彻实施。

  一、认真筹办承办好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

  筹办和承办好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简称智慧城市博览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宁波现代化城市新品牌和新形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转型升级、发展新兴战略产业、提升城市与政府服务水平。

  (一)要将智慧城市博览会办成一个专业化水平高、国内外影响大、实际效益好的博览会。重点是产品展示、技术演示、应用模式的体验式展示,以展示和论坛相结合、网下和网上相结合、定期展览和常年展示相结合、招商引资与应用推广相结合,把智慧城市博览会办成一个应用实效性强、专业水平高、内容丰富多彩的展会。通过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软件开发和成功商业模式的推广,促进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和装备软件业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融合,促进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合作,打造中国智慧城市。

  (二)成立智慧城市博览会筹备工作小组,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智慧办、信息产业局、会展办、科技局、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宁波广电集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由市智慧办牵头,并从筹备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筹办机构,集中办公,具体研究并抓好筹办工作。市智慧办要做好智慧城市博览会筹办的指导、监督、评估、考核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筹备小组市级部门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组建宁波中国智慧城市博览会专业展览公司,由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等联合参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具体承办每年一次的智慧城市博览会。公司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会展公司的交流合作,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切实做好智博会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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