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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撤销文亨乡设立文亨镇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撤销文亨乡设立文亨镇的批复
(闽政文〔2010〕513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连城县文亨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龙政综〔2010〕4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连城县撤销文亨乡建制,设立文亨镇,以原文亨乡的行政区域为文亨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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