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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促进职业院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职业院校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衔接,建立并完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和创新竞赛制度。
  (十五)增强职业教育办学实力。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加快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为契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支持各地依托经济发展园区整合资源,实现与产业集群发展相融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共建教学、生产一体化实训基地。帮助企业制定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构建职业教育就业服务平台。
  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提高受教育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建立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和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制度。密切职业院校与就业的衔接,探索城乡劳动者培训、鉴定、就业(创业)一体化模式。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构建城乡一体,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农科教结合、县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科学规划和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村学生的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积极推进农村劳动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农村流动。建立城市支持农村职业教育的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联合办学。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七)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要调整结构,突出特色,强化优势,提升水平。围绕提高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强化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功能。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一至两所学校进入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行列,若干所学校进入国内同类大学先进行列,一批学校在同类大学中有特色、有影响,形成一批国内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提高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十八)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优化学科结构,引导高等学校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及时调整专业和专业方向,优先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专业,努力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建立社会人才需求反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引导高校主动将人才培养计划与实际需求相衔接。以省内“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为龙头,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骨干,继续推进重点学科、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高层次学科平台建设。建立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特色学校、特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全省高等学校合理定位,深化改革,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在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支撑的同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十九)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人才培养更加符合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性进一步增强。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机制,实行资源共享、课程互选、教师互聘,推进区域教学共同体建设。健全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成一批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应用型本科的院校需强化学生应用能力培养。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学科发展为基础,优化课程结构,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按照教学需要改进教学方式,采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落实实践性课程的地位,改革和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践课程的比重,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完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完善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引导高水平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资源配置向教学领域倾斜。建立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细化质量标准,实现教学质量管理科学化。构建与分类管理相适应、实施符合不同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展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探索和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规律,改革培养模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强调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联合推进,形成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工作体系。加强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开设创业教育课程,采取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优先招录、提供职业培训、取消户籍限制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西部地区、东南部山区就业,鼓励毕业生参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特岗教师”等计划,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参与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援助,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突出高等学校在区域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资源共享,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创新型团队。加强高等学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以创新、质量和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形成鼓励科学研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导向。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等学校要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建设技术产权市场,鼓励学校技术创新和人才创业,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及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高等学校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和人文素质,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建设。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二)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强化统筹,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完善体系。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和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制定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和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学习型省份加快形成。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办学机构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推动教育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在职职工和新增劳动力培训。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以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和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 民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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