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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的决定
(苏府〔2010〕1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自今年5月成为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以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示范街道和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成绩突出、品牌发展潜力较大的乡镇(街道),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命名张家港市金港镇等3个乡镇(街道)为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并予表彰。
  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企业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力开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新局面,为我市“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苏州市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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