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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种子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种子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佳政函〔201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我市种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种子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为我市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为弘扬业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几年来在全市种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如下:
  授予汤原县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种子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黑龙江省农科院佳木斯分院等2个单位新品种选育与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黑龙江省广源种业等18个单位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王德才等17名同志种子管理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潘国军等 13 名同志新品种选育与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静兰等20名同志优良品种推广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争创先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发展现代农业、保证我市粮食生产稳步登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市种子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种子管理先进单位
  汤原县人民政府、富锦市人民政府、抚远县人民政府

  二、新品种选育与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黑龙江省农科院佳木斯分院
  黑龙江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

  三、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单位
  黑龙江省广源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莲江口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合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龙粳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普田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同裕种业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建丰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富佳种子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惠农种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科育种业有限公司
  同江市绿源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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