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和应急能力,迅速、有效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山西旅游形象,促进全省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科学应对。
(4)属地救援,就近处置。
(5)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所导致发生的旅游者伤亡及被困事件的应急处置。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省旅游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省旅游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