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现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现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按照市政府节能预警调控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本市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4%的年度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2010年前三季度,本市能源消费持续快速增长,能耗同比增量已达382万吨标准煤(全年能耗同比增量控制目标为368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下降率比上半年收窄,万元GDP电耗增幅比上半年扩大,节能降耗形势更加严峻。要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必须在年底前果断采取强有力措施。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节能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大局出发,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奋战两个月,确保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

  二、明确节能指标,落实工作责任

  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年度目标)。其中:

  (一)教育系统。生均能耗下降5%。由市教委牵头实施。

  (二)卫生系统。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下降5%。由市卫生局牵头实施。

  (三)市、区级机关。全年能耗总量同比下降5%。由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实施。

  (四)其他公共机构。全年能耗总量下降5%。由科技、文化、体育等相应主管部门牵头实施。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消耗

  (一)切实做好日常节能工作。重点抓好空调、采暖、照明、电开水器、冷库、信息机房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提倡电梯节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加强文印耗材管理工作,减少办公设备能耗。

  (二)加强用能计量管理。按照《公共机构用电分项计量技术要求》、《公共机构采暖用热计量技术要求》,加强用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在用能分项计量的基础上,强化用能定额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能源预算管理,指导公共机构加强能源支出核算,促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能日常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