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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

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
(绍司发[2010]84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

  根据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联合下发的浙联发[2009]7号、浙司[2010]117号两个联合文件和《关于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为深化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五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为本地企业规范管理、科学决策、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巩固“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成果,通过企业帮扶、“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面对面、点对点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支持服务,引导民营企业运用法律的手段,防范和弥补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法律服务机制,促进企业合法、规范、有序经营,实现投资经营目标。

  三、活动内容

  “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平台、发挥优势,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民营企业主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和维权能力普遍得到了增强,但“事前防御少,事后补救多”的现象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活动,近期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各自开展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可以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要联合组织资深律师与民营企业家适时开展主题论坛,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当前遇到的主要困难和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根据危机类别、风险程度提出一对一的解决方案,使民营企业在处理法律风险和企业危机的能力上得到一个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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