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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预算编制办公室(政府采购科)

  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对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关预算定额、预算支出政策咨询服务。

  组织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并调整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采购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市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

  (六)国库科

  负责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提出和拟定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全市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税库银联网工作;负责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市级国库资金的调度和资金的拔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拔付、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汇总并编制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负责办理与省财政及区级财政的年终结算工作;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市本级国债转贷资金管理核算;管理市本级偿债准备金;负责办理符合国家退税政策的企业一般增值税退税初审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团体、外事、旅游、市军分区、武警、消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支出管理;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负责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的执行;办理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和批复;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预算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负责组织拟定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财政支持项目及预算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财政支持项目及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编制建议;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检查资金使用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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