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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10〕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是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振兴皖药的重要任务之一。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入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促进药农增收致富,实现中药材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设高标准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总面积达到240万亩以上,其中符合GAP等认证标准的种植面积50万亩。二是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年产值超5亿元的中药生产、加工企业1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50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0家。三是提升中药产业规模。实现中药生产加工、中药相关产品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使之成为全省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完善中药材市场体系。在不断壮大亳州中药材市场的基础上,争取全省中药材年成交总额达300亿元。五是建设中药现代化创新体系。形成中药现代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及支撑平台,建成5个在国内有影响的省级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重点工作

  3.推进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继续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动中药生产和中药材加工企业在中药材产区建设稳定、可控的原料种植基地,促进优质、特色和优势中药材向最佳种植区域集中。力争皖北、皖西、皖南地区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40万亩、50万亩,其中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达到30万亩、10万亩、5万亩。立足优势中药材资源,鼓励申报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争创名牌产品,提升中药材品牌价值。继续推行中药材种植养殖GAP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无公害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提高中药材质量。

  4.推进中药材市场体系建设。立足现代化、规模化、信息化的功能定位,加强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提高辐射能力,使其成为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年交易额占全国25%以上。鼓励药材种植区加强与亳州中药材交易市场的合作,沟通全省中药材交易渠道。支持黄山市建立在全国有影响的贡菊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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