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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2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贵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及省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奋力大干三年,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形势根本扭转。

  三、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公安分局分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日常事务,搜集各区、市、县和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情况,编发工作简报,适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拟写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跟踪问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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