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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山城平安”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山城平安’系列行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山城平安1号”行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市消防支队、建设局、安监局,各县(区)对应各部门。
  行动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
  实施内容: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制止并依法严厉惩治各类带险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绝对安全。特别要针对建筑外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进行改造、装修施工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疏散建筑内人员,否则一律不准开展施工作业。
  (二)“山城平安2号”行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市消防支队、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局、文体局,各县(区)对应各部门。
  行动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15日
  实施内容:集中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进行逐一排查,有针对性地对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开展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尤其是要结合圣诞、元旦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对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加强对举办圣诞活动场所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三)“山城平安3号”行动: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市消防支队、商务局、安监局,各县(区)对应各部门。
  行动时间:2011年1月16日至2011年1月31日
  实施内容:各地要组织对城镇燃气储配站、城乡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及城乡所有燃气用具门市部经销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汽车加油加气站(点)、乡镇私人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要坚决做到“三个凡是”:即凡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凡是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凡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
  (四)“山城平安4号”行动:“九小场所”专项整治。
  组织部门:各县(区)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
  行动时间: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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