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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山城平安”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山城平安”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引以为戒,加强整改和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11月24日召开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公安部11月25日召开的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固原市《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山城平安”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开展
“山城平安”系列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山城平安”系列行动为载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李守银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伦、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全福为副组长,消防、教育、文化、工商、建设、卫生、安监、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系列专项行动的检查和验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固原市消防支队政委安春晖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督导和信息传达。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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