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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的通知

  (四)此项工作由市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落实,各校办理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

  四、结合补贴发放,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

  各校要从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维护首都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伙食补贴的发放工作,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千方百计做好学生食堂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学校是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的主要责任者,应切实承担起办好本校食堂的责任。不论是自办食堂还是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的食堂,校领导都要经常亲自到学生食堂检查了解各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当前特别应对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食堂严格准入制度和加强监管。

  除目前国家已规定的学生食堂免税、水电气使用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收费等优惠政策外,学校还应落实学生食堂“零租赁”,水、电、气定额补贴,承担食堂大型维修改造费用和大型设备配置,正式编制职工高于合同制职工收入部分应由学校全额拨付食堂。各校还应针对具体情况,对学生食堂给予经费及其他方面的支持。

  (二)全面提高学生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校要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为逐步建立本校学生食堂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长效运行机制打好坚实基础。各校食堂应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苦练成本核算基本功,严格规范成本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饭菜安全可靠,保持常态卫生状况良好;完善监督检查和奖罚机制;严格食品加工全过程管理,确保规范操作,减少浪费,节能降耗;合理营养搭配,研究和提高饭菜口味,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最终让广大学生感到物有所值。

  (三)做好宣传引导,公开透明办伙

  学生食堂工作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学校的宣传、学生、后勤、团委等部门要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学生食堂进行齐抓共管,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学生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劳动保障政策、市场经济规律以及政府和学校为办好学生食堂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特别是网络舆情,加强思想疏导。

  各校应对学生主动开放食堂,公布伙食原材料采购途径和采购价格,饭菜明码标价,公示伙食成本核算,让学生了解食堂采购加工全过程及饭菜成本构成,以及食堂为保证食品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引导学生了解市场行情和食堂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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