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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〇一〇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〇一〇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城乡统一灭鼠工作的要求,结合各地卫生创建工作,为把鼠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防止鼠传疫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春季灭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鼠范围

  春季灭鼠的范围是达州市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住户;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招待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各粮食和食品仓储、加工、经营门市,餐饮门市、店堂;公园、绿化带、公厕,垃圾场站,市政下水道,建筑工地,各公共区域、楼院结合部、阴阳沟,各江河沿岸;农村农田农舍。

  二、灭鼠时间

  春季灭鼠时间安排:2010年4月10日开始,5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15日)。

  各县(市、区)做好灭前鼠情调查,灭鼠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灭鼠队伍,培训投药人员,分别对辖区内所需灭鼠药饵进行统计,在4月15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市爱卫办、农业部门要做好灭鼠毒饵适口性试验,统一组织供给灭鼠毒饵。

  第二阶段:集中灭鼠阶段

  (一)投放鼠药饵时间:达州城区(含通川区、达县)所辖区域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18:00,其余县市在4月30日前统一进行投放。

  (二)购买灭鼠药饵地点:按照各部门、单位、市场、工地、店堂门市、各住户(农户)等内外环境面积的大小,核定灭鼠所需药饵的数量,到指定的合格鼠药销售地点购置数量足够的灭鼠所需毒饵。购药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爱卫办和农业部门负责通知。

  第三阶段:督查补投阶段(4月28日─5月10日)。

  春季灭鼠投药后,各级爱卫会和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辖区、各系统和公共区域的灭鼠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未投药、投药数量不足或投药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及时令其改正并补投。灭鼠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将灭鼠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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