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原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市级统筹制度,形成市县(区)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守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伦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张亚民 市编办主任
李 朴 市发改委主任
呼延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马 莲 市民政局局长
邓彦芳 市教育局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华 市残联理事长
马福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百慧 市卫生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有忠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李志菊 原州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海 国 西吉县政府副县长
柳发荣 隆德县政府副县长
马保相 泾源县政府副县长
马志强 彭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福德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部门职责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编制部门负责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确定相应的机构、编制和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事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等。
发改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规划,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全科医生培训规划等。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申请、拨付,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