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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系统。认真落实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中涉及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加快我市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每个县(市)布设3-5个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1个生态系统监测站、1-2套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监测仪;在许昌市和襄城县2个国家农业气象观测站布设9要素作物生长自动监测系统,配备光合作用测定仪等设备;建立市、县两级农业气象灾害移动调查系统、移动观测系统及遥感监测专用设备,切实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能力。

  (三)搞好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紧密围绕大宗粮食、经济作物和烟草、花卉、蔬菜、药材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的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重点搞好鄢陵县隆源花卉、襄城县闫寨与禹州市范坡烟草、许昌县天和有机蔬菜等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进长葛市古桥、许昌县陈曹粮食高产区和禹州市中草药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精细化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气象专项服务。

  (四)建设覆盖广泛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1.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手段,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多种媒介,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每个村组。

  2.加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将气象服务向乡镇、村延伸,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视频到乡镇、音频到村组。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兼职气象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搞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试点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试点,逐步实现“防御规划到县,组织机构、精细预报、自动观测、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行政村,灾害防御责任、灾情收集到人”的工作目标。

  (五)开展气象检测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各类农作物长势实时监测、产量滚动监测和预测及综合评估;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农业影响的监测评估及农用气象预报,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等级预报预警系统和作物生长气象预报预测系统。继续加强对中小学校、矿山、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或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争用1-2年时间,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防雷隐患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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