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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许政[2010]74号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对于儿童的身心发育、习惯养成和智力开发至关重要。目前,学前教育在我市教育体系中尤为薄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人民群众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呼声强烈。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举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和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要确保新建成公办幼儿园100所,改建、新建民办幼儿园200所。全市城市公办幼儿园达到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标准,城市其它幼儿园50%以上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村级幼儿园达到《河南省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的办园标准。全市幼儿园园长、教师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四)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人口出生及人口流动趋势,科学预测,确定规模,合理布局,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学前教育布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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