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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8.强化科技对农民增收的支撑。大力引进和培养农业科技高端人才,加强良种研发和种业科技创新。制定种业产业科技振兴规划,培育一批大型种业龙头企业,加快良种更新换代升级步伐。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科技推广网络,推广与普及现代农业技术。推进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快农业科技信息化。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乡村之星”选拔与管理工作。
  9.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加强农产品产销和价格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运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政策,使农产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10.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以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为契机,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畜牧业和现代渔业示范区,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粮棉、特色果蔬、生态畜牧、健康渔业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经济林草基地;加快山东半岛地区外向型农业发展,打造高端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出口基地;加快鲁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打造特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不断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抓紧在境外建立一批棉花、大豆、玉米、木材、橡胶、植物油等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加工基地。

  三、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大幅度提高非农收入比重
  11.大力发展农村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审批手续,落实财税支持、融资服务、土地使用、水电保障等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一大批农村民营骨干企业,带动乡村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到2015年,农民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70%。
  12.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完善产业化组织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率。推进龙头企业联合重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每个县都要规划建设农产品或食品加工园区,乡镇要有农民创业园区。
  13.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加工业和中介服务业。以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为契机,大力发展建材业和农村家居类加工业。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农业技术、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农资供应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公司。适应农村社区化服务需要,大力发展超市、餐饮、物业、金融、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14.大力发展农村家庭工副业。挖掘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和工艺技术资源,大力发展柳编、草编、刺绣、雕刻、绘画等工艺产品和小商品加工业,积极发展来料加工、厂外加工,实现家庭经营收入多元化。到2015年,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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