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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恶意、反复、群体性侵权行为。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专利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惩犯罪分子。经济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版权)、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质监、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农业部门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粮食主产区,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巡查,依法处理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在市场流通领域建立良好有序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机制和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商务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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