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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也损害了我省的外部形象。为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省内外重点关注、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我省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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