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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和“统一指挥、协调运行”的原则,研究制定推进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加强演练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经常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基层综合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要不断加强基层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基层应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切实提升应急装备水平。要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的日常业务学习、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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