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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及市容管理。

  (九)负责开发区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区内企业上市工作。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审核区内人员出国(境)的有关事项。

  (十)负责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开发区内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具体管理工作。

  (十二)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等社会事业。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四)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开发区管委会设9个内设机构,均为副处级。

  (一)工委管委办公室

  负责掌握开发区全面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提出初步意见;负责工委、管委会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开发区的政策研究、法制、文秘、保密、档案、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民族(宗教)、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工委和管委会的接待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络工作。

  (二)招商一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外资项目招商引资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外资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三)招商二局

  负责编制开发区内资项目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内资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四)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汇总和分析生产、商贸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变更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对开发区内工业、信息、通信和商贸企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与服务,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市划转企业和区内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负责开发区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科学技术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开发区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劳动保护及职业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物价、海关、质量技术监督和消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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